索引号: | 114114000058374591-2021-00000013 | 发布机构: | |
生效日期: | 2021-09-06 | 废止日期: | |
文 号: | 所属主题: | 部门文件 |
关于有序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
根据中央、省、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,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调整的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,自2021年9月6日起商丘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恢复开放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1. 有序恢复接待期间,来访接待中心在接待场所布局警戒线,配备防疫用品,实施进门检查制度,严格控制人员数量,严禁人员聚集,集体来访实行信访人“代表进入制”,安排专人引导群众安全有序反映问题。
2.来访人员需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指引,带好口罩,配合做好消毒、测温等防控安检工作。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后,耐心等候,不喧哗、不吵闹,与他人保持1.5米以上距离,反映的问题办理完毕后,及时离开。如有发热症状的,一律不得进入接访大厅,并由接待中心立即报告其属地防疫指挥部处置。
3.疫情防控期间,继续提倡通过写信、电话、短信、网络等非接触式方式反映问题、表达诉求。需要向上级反映诉求的,可通过当地信访部门转交材料,尽量减少人员流动。
4.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将认真履职,严格按照接访工作要求,及时认真办理好群众反映的事项,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。
特此通告
2021年9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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